机构设置
院领导(7人):党总支部书记1人、院长1人、副院长2人、党支部副书记1人、工会主席1人、总药师1人。
临床科室(9个):内一科、内二科、老年医学科、外科、妇产科、儿科、急诊科、手麻科、消毒供应室。
门诊医技科室(13个):门诊部(包括病理科、皮肤科、中医科、精神心理科)、中医康复科、检验科、 输血科、眼科、口腔科、耳鼻喉科、影像科、放射科、药剂科、设备科 、超声科、体检科。
行政职能科室(13个):党政办、医务科、护理部、质控办、医保办、院感办、疾控科、财务科、人力资源科、 信息科、总务科、保卫科、外联部。